准爸准妈可尽“性”吗?正常性生活不会伤害胎儿

2014/11/25 来源:a-A+
  疑问一:孕期究竟能否过性生活?
  这是有关孕期性生活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,答案是肯定的。夫妻只要把握好度,同样可以尽“性”。怀孕期间的性生活分为三个阶段。怀孕初期,即怀孕的前12周,要尽量避免性生活,此时胎儿与母体的连接还不牢固,性爱等外界刺激容易诱发子宫收缩而导致流产。中期(怀孕后的4——7个月)则属于相对稳定时期,可以进行适度性生活,但最好控制在每周2次以内,性爱前要认真清洗生殖器,避免因性生活而诱发宫腔感染。孕期最后两个月逐渐减少性生活,以免阴茎对子宫产生刺激,以及精液内的前列腺素导致子宫收缩,引起早产。
  疑问二:哪些情况下需要完全避免性生活?
 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,性生活要完全暂停:孕妇下体出血或性交疼痛;胎盘低置或前置;羊水破了;孕妇有早产史或习惯性流产史;孕妇腹部疼痛;子宫颈机能不全;任何一方患生殖器疱疹。
  疑问三:性爱会不会伤害到腹中胎儿?
  请放心,孕期正常的性生活不会伤害到胎儿。子宫是胎儿安全的“避风港”,有厚厚的黏液栓保护,胎儿不会受到伤害或感染。如果妻子出现高潮,感觉婴儿动得厉害,那不是宝宝在对性爱做出抗议,而是因为妈妈的心跳让宝宝变得兴奋。
  疑问四:可否用其他方式代替性爱?
  如果你们还是担心直接性爱有危险,可以尝试相互“自慰”,通过爱抚、亲吻等帮助对方达到高潮,获得身心满足。相对来说,这种类性交行为更加安全,但要严禁使用性玩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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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:http://m.ewsos.com/baby/a/20141125/1003880.html